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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2. [发文字号]京人社监发〔2018〕94号
  3. [发布日期]2018-06-05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18-05-10
  6. [实施日期]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北京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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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监发〔2018〕9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要求,为规范本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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