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监发〔2018〕9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要求,为规范本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
京人社监发〔2018〕9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要求,为规范本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