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法发〔2017〕27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字〔2017〕22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本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政法制函〔2017〕370号)要求,我局对局发规范性文件(包括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干部局等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标准和处理原则,决定宣布失效174件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