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仲发〔2017〕23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促进首都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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