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专技发〔2016〕6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委员会,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6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2.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学科)目录
3.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样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