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市场发〔2015〕19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创建活动的有关通知精神,为更好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动首都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培育和营造诚实守信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按照《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3〕220号)要求,在机构自我评查、实地开展诚信状况评估、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区县组织推荐等工作的基础上,遴选确定29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第二批“北京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现将第二批遴选确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希望遴选确定的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再接再厉,持续改进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争做诚实守信服务的模范。希望广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向先进学习,向典型看齐,增强诚信服务意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严格诚信服务要求,信守诚信服务承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共同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市场诚信服务体系建设。
特此通报。
附件:第二批遴选确定北京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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