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本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做好工作衔接,对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零就业家庭”认定文件规定的适用年龄范围进行调整。
二、本市纳入转移就业管理的农村劳动力,年龄范围有何调整?
由“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调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
三、本市农村“零就业家庭”认定的年龄范围有何调整?
由“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调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
四、注意事项有哪些?
通知的相关工作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五、专有名称解释
调整后,本市农村劳动力,是指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已经就业或目前无业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