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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问答《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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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背景和依据?

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人力社保行政管理行为,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问: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任务目标?

答: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人力社保部门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的在于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衔接有序。

问:本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涉及范围?

答:本次文件清理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7件。

专有名词解释: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注意事项:附件中5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废止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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