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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问答 流程 AI视频《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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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制定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的政策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当前,北京正在大力推进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两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对国际化专业人员的需求十分迫切,提出了建立健全过往资历认可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在自贸试验区从事专业服务。主要依据是《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二、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发布《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对持《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提供支持措施和便利化服务,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助力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吸引国际化专业人员来京创新创业。

三、本实施办法适用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目录》(3.0版)相比《目录》(2.0版)有哪些主要变化?

与2.0版目录相比,3.0版目录从两个方面进行升级:一是扩容,对2.0版目录110项境外职业资格进行部分调整,增加科技、金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境外职业资格,并重点对云计算工程师、精算师、信息系统审计师等证书含金量进行论证,建立查验渠道,最终拟定122项境外职业资格纳入3.0版目录。二是分层,新增3项高端紧缺的职业资格组成急需紧缺目录,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化专业人才可认定取得高级职称,新增CFA特许金融分析师等16项认可度高、在国内有办事机构的职业资格对应中级职称,为民营经济发展助力,为专业人才提供更加精准的便利服务。

五、对持急需紧缺清单中职业资格的人员有哪些人才支持政策?

对持有急需紧缺清单中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还提供6项升级服务:符合条件的可对应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正高级职称的条件,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化专业人才,可认定取得正高级职称,事业单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正高级可破格聘用在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可破格聘用在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国籍人员在岗发挥作用突出,经本市用人单位推荐的可办理人才引进;外籍人员可办理人才签证确认函,享受出入境便利,按高层次人才办理签证证件、永久居留;符合条件的纳入北京市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在相关人才项目评选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支持申报本市科技计划、科技项目。

六、放开部分领域执业限制推进资格互认有哪些突破?

允许持有《目录》内境外金融、会计、医师、教师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行业部门实施办法在北京市执业,提供专业服务。探索推进精算师、会计师、工程师等境外职业资格与境内职业资格、职称互认。

七、《目录》中的境外职业资格是否会进行调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跟踪《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发证情况、会员水平、从业能力等,并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境外职业资格建立退出机制。同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升级完善,探索更多应用场景,为国际人才来京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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