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
二、《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质效为目标,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为重点,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格局。调解建议书发放比例达到100%,50%以上的争议由基层调解组织处理,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全面提升协商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三、关键词解释(调解建议书)
调解建议书是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向未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的申请人提出的、引导其到乡镇街道等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书面建议。
四、《实施方案》涉及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五、《实施方案》体现了哪些特点?
一是突出争议预防。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引导用人单位、劳动者自主解决争议,最大限度把争议预防在萌芽、化解在源头。二是强调柔性化解。发挥协商调解柔性高效、灵活便捷特点,着力提高协商调解工作质效。三是强化多元处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和有关部门参与、司法保障、科技支撑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构建矛盾联调、力量联动、信息联通的工作体系。
六、《实施方案》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确定了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内容,共15项44条具体措施。结合本市实际,重点强调深化源头治理、促进协商和解、推动多元调解、优化联动机制和强化基础保障五方面工作措施。
七、发文单位职责分别是什么?
党委政法委要将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推动相关部门细化考评标准,完善督导检查、考评推动等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中的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调解组织、制度和队伍建设。
人民法院要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调解与诉讼有机衔接。
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对调解员的劳动法律政策知识培训,鼓励、引导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和社会化调解。
财政部门要保障协商调解工作经费,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用工,降低用工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会要积极参与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帮助劳动者协商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依法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要发挥代表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