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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流程 问答《北京市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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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制定本办法的政策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播音主持系列是27个职称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其他提供视听服务的机构中从事播音主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是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渠道。按照国家及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广播电视局研究制定了本实施办法,主要是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本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研究制定本办法,是落实国家及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激发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创新活力,建立符合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培养造就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德艺双馨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队伍,为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三、本办法适用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所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其他提供视听服务的机构中,从事播音主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的层级和名称都是什么?

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一级播音员主持人、主任播音员主持人、播音指导。

五、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申报职称的基本标准条件是怎样的?

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申报职称,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具有坚持正确导向、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职业使命感;恪守职业道德,树立健康向上的声屏形象,自觉抵制低级趣味和不良风气,传播和弘扬先进文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语言能力、实操业务技能和传播方法创新能力;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且在有效期内;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具体业绩、成果等见文件附件《北京市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六、针对播音主持专业人员是怎样开展职称分类评价的?

对初、中级职称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着重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实务能力;对高级职称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在全面考察实践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学术水平、影响力和业绩成果。

七、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申报职称可以用哪些代表作?

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的代表作可包括参与主持的固定常设栏目、节目,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专业论文、专著教材等。

八、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可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吗?

具备下列破格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直接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

1.获得全国性播音主持专业领域奖项二等奖及以上;

2.担任省部级以上课题(项目)主要负责人,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相关资助或奖励。

九、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申报职称评价的方式是怎样的?

按照“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政府指导监管”的社会化评价机制。播音主持专业人员通过评价取得北京市职称证书,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由哪个评审机构负责?

本市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服务机构设置以每年发布的当年职称评价工作安排为准,具体评审服务机构、联系电话、联系人等见当年职称评价工作安排附件。

十一、申报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的程序都有哪些?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提出参评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

(三)评审机构审核。评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各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评审委员会评议。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评价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获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票数的即为评审通过。

(五)验收及公示。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全市职称评审的统一要求进行验收。中、初级通过人员名单在评审机构网站公示,副高、正高级通过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发放证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颁发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

十二、申报职称评价过程中出现失信行为怎么处理?

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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