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制定本实施办法的政策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艺术系列是27个职称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演员、导演、指挥、作家、画家、编剧等艺术专业人员进行评价,是艺术人才职业发展的重要渠道。按照国家及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围绕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需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制定了本实施办法,主要依据是《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二、本实施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研究制定本实施办法,是促进艺术专业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推动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
三、本实施办法适用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的层级和名称都是什么?
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专业职称统一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对应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为体现专业属性,职称名称以级别加专业命名,如四级演员、三级演员、二级演员、一级演员。
五、艺术专业人员可以申报的专业有哪些?
根据艺术领域特点,设置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等4个专业类别。艺术表演类包括演员、演奏员等;艺术创作类包括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文学创作等;艺术管理类包括演出监督、制作(制片)人等;技术保障类包括舞台技术、录音、剪辑等。
六、艺术专业人员原职称名称和新的是怎样对应的?
原舞台技术员、舞台技师、主任舞台技师、高级舞台技师依次对应四级舞台技术、三级舞台技术、二级舞台技术、一级舞台技术。原舞美设计员对应四级舞美设计师,原美术员对应四级美术师,原录音员对应四级录音师,原剪辑员对应四级剪辑师,其他职称名称不变。
七、艺术专业人员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是怎样对应的?
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八、艺术专业人员申报职称的基本标准条件是怎样的?
艺术专业人员申报职称评价,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崇德尚艺,作风端正;坚守艺术理想,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具体见文件附件《北京市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九、艺术专业人员申报职称可以用哪些代表作?
艺术专业人员参评职称的代表作可包括影视、戏剧(戏曲)、舞蹈、音乐、动漫游戏、文学等文艺创作作品、舞台美术设计方案、大型演出策划方案、舞台技术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著作、发明专利、发展规划、专业论文等。
十、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人才可以申报吗?
在本市艺术领域工作1年以上的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自由职业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文艺家协会或行业协会推荐,可申报艺术系列职称评价。
十一、艺术专业人员申报职称评价的方式是怎样的?
按照“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实行社会化评价。通过采用评审、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艺术专业人员通过评价取得北京市职称证书,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十二、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由哪个评审机构负责?
本市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服务机构设置以每年发布的当年职称评价工作安排为准,具体评审服务机构、联系电话、联系人等见当年职称评价工作安排附件。
十三、申报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的程序都有哪些?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提出参评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
(三)评审机构审核。评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各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评审委员会评议。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评价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获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票数的即为评审通过。
(五)验收及公示。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全市职称评审的统一要求进行验收。中、初级通过人员名单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网站公示,副高、正高级通过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发放证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颁发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
十四、艺术专业人员可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吗?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艺术系列二级职称:
1.在全国性专业比赛、评奖活动中荣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在重要国际专业比赛、评奖活动中荣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全国性或重要国际专业比赛、评奖活动中荣获集体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创(演)人员;
4.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获省部级以上(含)文学奖项,或入选中国网络文学影响力榜之网络小说影响力榜。
十五、申报职称评价过程中出现失信行为怎么处理?
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
十六、关键词/专有名词解释
艺术专业人员指本在本市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七、新旧政策差异和创新特点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职称层级和专业设置,统一职称等级和名称,明确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二是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实行体现艺术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
三是畅通晋升渠道,建立职称申报绿色通道,畅通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人才职称评价渠道。
四是优化评价机制,推行职称社会化评价,优化职称评价服务方式,加强职称评审委员会建设,加强评审监督。
十八、注意事项
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
十九、会签单位职责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艺术专业人员职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监督检查和工作评估;作为职称评价服务机构负责落实职称改革政策、组织好本领域的职称评价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