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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流程 视频《北京市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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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文物博物(以下简称“文博”)专业人员是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中坚力量,是推动、引领文博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文博从业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物局制定了《北京市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文博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建立符合文博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以科学、分类评价为核心,激发文博专业人员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文博专业人员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为促进文博事业全面发展、建设全国文化中心提供人才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细化完善专业目录。设置博物馆、文物保护、文物考古等专业类别;其中,博物馆专业包括博物馆研究、政策法规和标准规划研究、博物馆运营利用等;文物保护专业包括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监测、鉴定、保管、安全等;文物考古专业包括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

(二)完善分类评价标准。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实行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二是实行体现文博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评价标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职责为基础,制定了《北京市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对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着重考察其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和应用效果,突出其研究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对从事实践工作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技术应用、推广、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业绩,突出其实际操作水平和解决问题、创新方法的能力。三是实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人才可自主选择文物修复方案、文物保护规划、展览策划方案、文物安全设计方案、考古报告、专著、教材、专业论文等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三)畅通晋升通道。一是建立业绩、贡献突出人才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在文博事业发展中取得重大成果、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作出重大贡献的文博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二是畅通文博事业单位创新创业人员职称评价渠道。文博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文博专业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其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在文博领域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价,淡化学历要求,强化技能技艺和贡献,建立绿色通道;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四)完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一是实行“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社会化职称评价,满足非公经济单位中文博专业人员的职称评价要求。二是加强评审委员会建设,完善评委会备案制度和评委动态调整考核机制,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三是强化评审监督,坚持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结果验收和备案制度,加强对申报条件、评价标准、工作流程的监督管理。

(五)明确职责分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文物局负责文博专业人员职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监督检查和工作评估;相关评审机构负责落实职称改革政策,组织开展日常评价工作等。

四、涉及范围

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文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执行标准

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视频解读:本市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附件:《北京市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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