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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市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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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治欠保支工作进入攻坚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人社厅发〔2017〕80号)要求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2016年我市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51号)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时间表和任务图,要求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二、制定目的

为促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到2019年全市实现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确保到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经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决定,制定了《北京市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京人社监发〔2018〕98号)(下称《方案》)。

《方案》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和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用两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数量逐年下降,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19年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基本无拖欠。

三、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51号)等政策意见。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为四部分,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四个方面确定了治欠保支行动计划的具体工作目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对责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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