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高校毕业季,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提示:高校毕业生要高度重视档案的转递去向,掌握规范的档案转递流程。目前,北京市可线上办理档案查询、接收转递、出具人事证明等公共服务事项。
目前,本市已经取消报到证,高校会根据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并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接收单位。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高校毕业生要明确自己的档案转递去向,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高校毕业生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按定向招生就业,应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如果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可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到就业创业地还要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当前,本市公共服务机构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档案服务办理途径。毕业生档案寄送至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机构将审核档案,发送短信提示并告知毕业生办理存档事宜。在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委托存放人事档案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等线上办理档案查询、接收转递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