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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档案转递新增邮政特快专递服务 明年1月起实施 邮寄费由办理转出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承担

日期:2023-12-23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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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进一步规范和畅通档案转递渠道,近日,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合作,将在本市新开通以“特安邮件”为标准的邮政特快专递档案通道。在原有机要通信、专人送取两种方式转递档案的基础上,增加邮政专递方式寄递档案,让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和邮政部门帮办跑腿。

明年1月起,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和邮政特快专递三种渠道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需要注意的是,曾从党政军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出,或拟转往上述单位的人事档案,仍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递。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档案,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送取方式在各类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转递。办理档案转出时,工作人员会根据档案内容、转递去向确定档案的转递方式。

另外,还需提醒企业和办事群众,本市档案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不收取个人任何费用,档案转递所需邮寄费由办理转出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承担。

本市将采取多项举措确保在本市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转递的档案,从业务办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安全及时送达。

邮政特快专递寄递档案时,邮政公司将采用“特安邮件”标准邮寄档案,启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专用”封套,使用专用设备装载档案,避免邮件丢失污损、错误分拣封发情况,严控档案打包、收寄、转运、投递四个转递环节。邮政特快专递的每份档案都对应一个快递单号,办事群众可通过“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实时查询寄递信息,也可以拨打邮政专线4006506183,通过快递单号和姓名查询档案寄递情况。

在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委托存放人事档案的人员,可以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线上快捷办理档案转递接收、出具人事证明、开具调档函等公共服务事项,也可以线下到档案存放机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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