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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企业“员工制”的步伐

日期:2021-11-10     来源: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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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家政服务劳动力市场职业化、细分化的发展趋势,加之“养老”与“育小”的双重需求扩大,供需差异势必导致家政服务行业从业者缺口矛盾继续凸显。现在的问题是,对各方利益更有保障的“员工制”企业在整个家政市场中占比很低,北京市公开征集“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目的就在加快推进步伐,更多更好造福劳动者和人民群众。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与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2022年度)名单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此举旨在通过在家政服务行业推行员工制,实现市场主体自律守信、规范经营,打造家政服务劳务品牌,更好地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119日 《劳动午报》)

这条消息看起来是政府部门对家政服务企业的行政行为,实际上是体现了对家政服务劳动者和雇主权益的维护。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据统计,全国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已经超过2800万人。如此庞大的就业群体,主要用工方式却是中介制,即从业者作为个体劳动者,家政服务公司只是在从业者与雇主间“牵线搭桥”,收取中介费,不对从业者的权益保护和技能培训负责。在市场需求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中介费居高不下,服务质量却难以保证。尤其重要的是,家政工通过中介公司与雇主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或事故,公司、雇主、员工三方的权利义务很难界定。

为了规范家政服务市场,201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简称“家政36条”),其中就包括推行家政服务企业员工制模式,使家政企业成为雇主与家政服务员之间的“桥梁”,形成较为完善的三方协议,通过合同形式落到纸上,以保障各方面权益。此举受到社会关注。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是指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

从以上定义不难看出,对家政服务从业者而言,实行了员工制,自己就是企业的人,与企业形成了有合同约束的劳动关系,工作是受企业派遣去为雇主服务的,即所谓“劳务派遣”。厘清了这层关系,权益有了保障,当然是利好。况且,还有最低工资保障、社会保险、技能培训,可谓利好加更好。

对家政服务雇主而言,接受服务的工作对象不再是个人,而是企业,把过去扯不清的三方关系转换为双方关系,问题简单明了许多。有矛盾、纠纷可以去找派遣服务的公司;发生事故也有“公家”应对,避免了许多扯皮的问题。况且,公司对员工提供技能培训,服务质量也有了保障,当然也是利好。

面对家政服务劳动力市场职业化、细分化的发展趋势,加之“养老”与“育小”的双重需求扩大,供需差异势必导致家政服务行业从业者缺口矛盾继续凸显。现在的问题是,对各方利益更有保障的“员工制”企业在整个家政市场中占比很低。“家政36条”的出台,是国家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行家政企业员工制是其中关键一环。北京市公开征集“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目的就在加快推进步伐,更多更好造福劳动者和人民群众,有远见的家政服务企业主动申报,也是对自己的发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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