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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平台应保护求职者个人信息

日期:2021-04-12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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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平台公开售卖求职者简历的行为将被严令禁止。近日,本市颁布《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自20215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未委托该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

目前,北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已达到3000亿元,在商务服务业中排名第三,占比达到12.4%,是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办法》首次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本市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综合运用各类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包括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和发布国际领先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用人单位使用人力资源测评、招聘流程管理、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咨询、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管理等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办法》明确,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并做出一系列细化规定,明确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求职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做到三个“应当”一个“不得”。

三个“应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指定人员负责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有关投诉、举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求职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征得该求职者同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出合理需求的求职者个人信息下载行为。

一个“不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未委托该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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