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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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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本市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个人就业登记满30日及以上

(二)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前,缴纳过失业保险费。

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后,可以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般最长享受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可累计计算

三、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没有单位缴费记录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最长享受2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累计计算(补贴期限内中断即本次补贴期结束)。

四、登记失业的初次进京随军家属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以初次进京随军家属作为失业前身份登记失业的,一般最长享受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补贴期限不累计计算(补贴期限内中断即本次补贴期结束)。

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申请人员通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最终审核后,自申请之月的次月起开始享受。

六、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社会保险补贴金额按照个人申报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际情况分别计算,按照“先缴后补、按险种补、不缴不补”的原则,不超过各险种(北京市当年公布的社保缴费基数)最低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

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怎么发?

根据税务反馈的个人缴费数据时间,人力社保局每月5日或18日或28日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至申领人员填报的本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储蓄卡。如果税务部门反馈缴费数据延迟,补贴发放时间顺应延后。具体情况如下:

1)与银行签订批扣协议人员8日缴费成功的,当月18日发放补贴;

2)10日至18日完成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当月28日发放补贴;

3)19日至25日完成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缴费次月5日发放补贴。

八、银行批扣不成功怎么办?

因银行卡内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8日银行批扣不成功的,可在当月10日至25日内通过税务部门自主查询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九、网上怎么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京通”小程序,按步骤填写信息,选择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服务地,即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上传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图片、灵活就业工作内容和劳动收入证明材料图片、初次进京随军家属证明材料图片,确认《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信息确认书》和《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承诺书》。

十、现场怎么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人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工作内容和劳动收入证明材料、初次进京随军家属证明材料,前往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进行申请,签署《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信息确认书》和《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承诺书》。

十一、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有什么要求?

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应从补贴起始月起,每三个月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就业地或申领服务地街道(乡镇)经办机构,至少提交一次当前期的就业状况报告。

十二、灵活就业状况报告内容有哪些?

就业状况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劳动收入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灵活就业工作内容和劳动收入证明材料。

十三、未按期做灵活就业状况报告有什么影响?

未按规定报告就业状况的,暂停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暂停发放后三个月内到其申领服务地街道(乡镇)经办机构线下报告就业状况(包含未报告期及当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恢复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核实符合条件的,自提出申请当月恢复发放

十四、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有未缴费成功月份补缴后可以补发补贴吗?

按照“先缴后补”模式申报并补缴社会保险费后,经办机构根据实际缴费情况进行补发。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补缴非当前享受期的社会保险费(没有单位缴费前都算作当前享受期),不再补发社会保险补贴。

十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怎么退回?

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退费时,应先退回保险退费月的社会保险补贴,线上或线下渠道均可办理。若退费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同时退费(未缴费险种视同为退费),退费起始月之后已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全部退回。

十六、什么情形下终止当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资格?

(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停止灵活就业的;

(三)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形。

十七、不能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有哪些?

(一)现任村干部。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京组通〔2021〕47号)文件规定:现任村干部按本办法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不再享受本市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其他财政给予的补贴。

(二)残疾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残发〔2018〕26号)文件规定:本市残疾人劳动力不再以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转移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分流职工等身份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促进就业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三)失信被执行人员。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文件规定加强联合惩戒,明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即:银行卡被法院强制冻结人员)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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