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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经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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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单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答:(1)招用了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脱贫人口,进行单位就业登记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2)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

2.企业如何认定员工是否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答:企业可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单位就业服务申请认定模块进行认定。

3.在多家企业工作的人员应在哪家企业申请认定?

答:应在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申请认定。

4.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时间如何确定?

答:劳动合同时间以在社保系统登记的合同时间为准,区级经办机构将对合同原件进行核实;因续签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时间不一致的,请到社保系统补充、变更后重新申请。

5.企业是否需向税务部门提交《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认定证明》?

答:《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认定证明》已由我局反馈至税务部门,企业无需提交。

6.企业招用人员离职后还可以享受政策吗?

答:招用人员已从企业离职的,不再追溯认定。

7.企业招用认定人员离职了怎么办?

答:企业招用认定人员离职的,企业应通过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单位就业服务模块办理离职变更申请。

8.资质认定结果什么时候推送到税务部门?

答:自2025年2季度起,区级经办机构认定并完成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推送到税务部门。

9.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税收优惠政策?

答:个体工商户需在税务部门直接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认定。

10.个体工商户的就业身份如何查询?

答:个体工商户可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法人办事-税收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资格查验模块查询,查询结果在第二个工作日推送至税务部门。

11.个体工商户就业身份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怎么办

答:应届毕业生请联系教育部门查询修改,脱贫人口请联系农业农村局查询修改,登记失业半年、零就业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身份人员请联系所在区就失业经办部门查询修改。

12.招用人员如何查询是否已经被认定?

答:招用人员可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办事-就业失业服务-就业创业电子证照下载模块下载《就业创业证》,到享受就业扶持政策页查询税收政策认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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