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是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市级教育系统人事人才管理、各级各类教育教师培训服务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服从中心和所在部门工作安排。
(三)有志于从事教师培训服务管理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与岗位执行力。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六)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政策要求。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在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应在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下午17点整。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jsfzzx@bjedu.cn。超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1.《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 本人身份证及户口页、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籍在读证明等(合并成为一个PDF文档)。
每人限报1个岗位,邮箱是唯一报名渠道。邮件主题:应聘部门-专业-毕业院校-姓名。应聘资料(压缩包):应聘部门-专业-毕业院校-姓名。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5月5日登录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为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统一笔试。笔试通知将与资格审核结果同步在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五)确定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合格线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六)面试
面试由中心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与体检人选。
(七)政审和体检
政审、体检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无适应岗位需求的递补人选,该岗位本次招聘空缺。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享受北京市事业单位和中心规定的薪酬等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办理入职手续时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中心网址:http://bmctd.bjedu.cn
中心邮箱:jsfzzx@bjedu.cn
联系电话:010-82089635
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1. 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