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9 自发
小王是河北人,2013年毕业后在河北找了一份销售的工作。几年来,他的销售业绩始终名列前茅。由于业绩出色,近期被调入北京总部从事销售培训的工作。但自从来到北京,小王就有一个困惑:以前在河北缴纳的社保,如今又在北京建立了社保关系,那么以前在河北的社保关系能否转入北京呢?
具体操作流程请看下方详解
流程:小王的社保关系能否转入北京?答案是肯定的。参保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fuwu.rsj.beijing.gov.cn/csibiz(以下简称“网上平台”),在网站首页“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项下,根据业务需要下载相关表格。然后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该项业务。
标准:具体哪些人可以办理这项业务,北京市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参保人需满足两个受理条件:职工需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账户信息;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且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职工。
提示: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比较特殊的一类人,那就是建立“临时账户”的人群。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职工,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非户籍地参加养老保险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参保地所建立的账户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即临时账户,按国家规定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来源:百姓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