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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赁住所审核无效显示的原因为“您的租赁备案房屋需要进一步进行房源核验 ”时,该怎样解决?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渠道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复核业务(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复核及注意事项,详见积分落户申报服务手册申报须知)。复核完成后,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删除该条租赁住所信息并重新填报。

①租赁当事人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607办公室)预约现场办理租赁合同备案信息复核业务,预约电话:010-65883205。

②租赁当事人登录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办理租赁合同备案信息复核业务。

此外,也可以通过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发起复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凭证照片。相关凭证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备案复核申请(承诺)书(在线下载模板并本人签字)。凭证材料上传要求请详见小贴士https://rsj.beijing.gov.cn/ywsite/jflh/fwzn/202007/P02024041849914658636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