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纳税指标时,需选择“授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税务部门调取本人税收信息,用于北京市积分落户审核”。点选授权后,点击“在线审核”,该条纳税信息状态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不点选授权,将无法点击在线审核。如需复查“近三年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综合所得需按要求上传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税收完税证明》)照片,经营所得需按要求上传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税收完税证明》)或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如需复查“近五年在本市涉税违法次数”,需按要求上传情况说明。无需提交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税收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