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度积分落户工作中,经查明10名申请人存在积分落户材料弄虚作假行为,其中庞某隐瞒刑事犯罪记录,闫某、廉某、杜某某、乔某、孙某某、顾某某、任某某、王某某、李某某虚假申报并使用无效婚姻关系凭证。
为维护广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严肃申报纪律,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规定,对上述10人作出失信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告如下:
取消庞某、闫某、廉某、杜某某、乔某、孙某某、顾某某、任某某、王某某、李某某10人2021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资格,上述信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予以记录。
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