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房源审核状态显示为“无效(房源无效)”的,请先核对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是否填写正确。如有误,请删除后重新填写。
如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填写无误,可申请复查。
请填写复查页面内容并上传相关凭证照片。
凭证材料上传要求请详见小贴士:https://rsj.beijing.gov.cn/ywsite/jflh/xts/202007/P020240418558156668469.pdf
相关凭证包括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和产权证明材料(可为下列凭证之一):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对于已出售的房屋,提交的产权证复印件盖有“作废章”或手写“作废”的情况,也符合要求。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可通过“京通”小程序(仅限自有住所)、“北京不动产”APP(仅限 Android 系统用户)、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不动产窗口或自助查询机查询。
(3)登记申请书或审批表。
因房源复查可能需要核对历史档案,所需时间约两周左右,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