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便民服务_专题服务_根治欠薪_通知公告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5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9〕4号)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研究决定,自2019年3月28日至4月26日,在全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

  二、专项执法行动的对象和任务

  执法行动对象:依法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或登记,但实际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

  执法行动内容: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含劳务派遣)情况。重点清查互联网招聘平台和家政服务中介,检查其从业资质、内部制度、收费标准、服务台账建立情况和按期提交年度经营报告情况。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情况。集中治理参与签订不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不履行审查信息义务、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介绍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未经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及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用和拒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等问题。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组织劳动者非正常频繁更换用人单位牟取不正当利益,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对以暴力、胁迫、欺诈、强迫交易等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涉嫌犯罪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劳动者情况。对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提供或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假借职业介绍为名骗取求职者钱财,以及其他以招工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利用互联网虚拟招聘实施诈骗,以及发展下线、缴纳会费等诱骗劳动者从事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劳动等扰乱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中介,要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用人单位在直接用劳动者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重点落实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权益方面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特殊时期的保护等,促进保护女性就业的公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各区人力社保、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落实稳定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根据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少数不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人力资源服务违法违规案件有所增多等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劳动保障监察等行政部门要抽调精干执法力量,市场监管行政部门加大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力度。按照分工和时间节点推进落实,积极将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广大劳动者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履职尽责。各区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抽查检查。针对人力资源市场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区人力社保、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进行摸排部署。对有违法记录的单位要实施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罚并将相关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要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形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惩戒的长效机制。

  (三)畅通维权渠道,加大打击力度。各区要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作用,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保障广大劳动者便捷及时维权。同时要以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为契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普法责任。提高各类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落实“签合同、保工资、上保险”等权益保障。对用人单位加强用工指导,引导督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营造良好的用工氛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发现涉嫌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与相关单位形成排查处置、线索移送机制,及时摸排梳理并核查转递。

  请各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于4月4日前报送专项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要对本地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4月28日前报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报表。同时专项执法行动期间要及时报送信息、典型案例及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市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组织督促执法检查,对专项执法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将予以联合通报表扬。

  

  附件: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情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6日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