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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评价】《北京市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政策评价报告

  1. [征集类型]政策评价
  2. [征集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开始时间]
  4. [结束时间]

2016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4号),立足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完成了教育、卫生、工程、经济等25个系列制度改革文件。以“服务发展”为根本,调整优化职称专业布局,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等需要,增设了人工智能、技术经纪、创意设计等新职称专业,并量身定制评价标准。2022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从“立”“破”“评”“服”四个方面对职称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改革要求。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评价创新改革要求,结合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现实需要,全面梳理职称改革工作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评价制度环境。我们制定了《北京市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作为本市现行职称评价体系的有益补充,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绿色通道。

针对政策执行的评估情况,我局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方面,通过选评结合、专题座谈、重点访谈的方式开展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

一、执行标准

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打破常规、精准服务,不拘一格“评”人才。推行举荐制,明确申报实行“3+1”举荐制,要求申报人须由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业内专家及1名相关负责人举荐,激发专家学者参与人才评价的主动性,发挥政府、行业部门、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促进评用结合,经考核认定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根据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水平,正高级可破格聘用在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可破格聘用在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座谈过程中,各代表专家对相关执行标准均表示认可,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突破限制瓶颈,优化评审流程和方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适用范围

申报人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与在京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在本市高精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颠覆性技术创新、解决卡脖子问题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取得《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急需紧缺清单中职业资格,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化专业人才。

(三)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难以用硬性条件衡量,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身怀特殊技艺的专业人才。

(四)其他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

三、使用情况

文件发布后,我局于2023年8月收到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等23名专业技术人才的申请。这些专业技术人才既有来自民营企业海外引进的外籍人才,有从事尖端科技研究的专技人才,也有从事非遗传承的技能人才;部分参评人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等高精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取得了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或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

四、取得成效

2023年9月1日,我局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将上述23人成为首批通过北京市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一直秉承建立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坚持“破四唯”“立新标”,进一步优化评审服务的工作原则,需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和影响力度,营造良好的引才用才环境,引导用人单位聚集更多高层次人才,为我市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两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以上政策评价相关情况进一步完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多维度、多角度对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科学评价。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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