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社会保险服务

2017-12-21 自发

  

  【事项名称】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社会保险服务

  【设定依据】

  《委托代办社会保险业务协议书》

  【申请条件】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的个人存档人员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

  【办理地点】

  北京人才大厦三层南厅社会保险窗口

  【办理时间】

  每月5日至25日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

  64401159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办理时限内提供办理材料到业务窗口申办;

  2.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3.对符合申办条件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4.工作人员完成社会保险业务操作,并将业务档案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