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业务频道_积分落户_温馨提示_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在京合法租赁的住所如何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发布时间:2024-04-17

2020年8月(含)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准。可访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s://zjw.beijing.gov.cn/)“房屋租赁服务”栏目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查询和办理。

1.租赁合同备案及注意事项,请访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房屋租赁服务-一站式服务-合同备案,查看相关介绍。申请人居住在用人单位租赁的房屋,也需进行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2.公租房的承租人,应与产权单位签订租房合同,产权单位应及时将合同信息录入“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3.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复核及注意事项,请访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房屋租赁服务-一站式服务-备案复核,查看相关介绍。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