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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考评结合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18〕2号】

日期:2018-01-25     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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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考发〔2018〕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5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工程技术系列(通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17号)及《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5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考评结合专业)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一)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外籍人才)。 

(二)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报考,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

(三)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报名条件

符合报考人员范围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高级工程师(考评结合专业)资格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

4.获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5.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四)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五)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指讲授自然科学类课程的教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研究人员。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8年4月14日

9:00-12:00

通信技术

土建施工

道桥隧道施工


考试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和相关纸质书籍资料。

四、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三年有效期内申报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考评结合专业)职称评审。在进行职称评审申报时,系统可自动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无需提交合格证书。因此,不再统一发放《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确需证书的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五、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2017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考评结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月29日至2月13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2018年

1月29日 -2月8日

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上传照片及审核

按要求上传照片,如照片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上传。

要求: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

打印及审核盖章

1.使用A4纸下载打印《北京市2018年度高级工程师(考评结合专业)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

3.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如本人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存档,应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再由人才服务机构加盖存档专用章)。

2018年

2月1日、2月2日2月8日、2月9日

9:00-11:30

13:00-16:00

现场审核

持相关材料到以下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点名称: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审核点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9号2层

2018年

2月2日-2月13日

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下载考试大纲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方可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1.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的外籍人员,还须提供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符合报名条件(三)的人员,还须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著等;委托评审的还须提供委托评审函。上述证件、证明均须原件。

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还须提交上述证件、证明的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仅限用于2018年度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考试报名使用”),附在《资格审核表》后面,并在左上角装订。

3.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10日至4月13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7月16日(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六、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大纲

1.考试大纲采取网上下载的形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下载相应科目的考试大纲。

2.本年度《通信技术》科目的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其他科目考试大纲均无变化。    

(五)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9〕1231号)规定,每人每科收费标准70元。

(六)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申报条件中所称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1.报名条件(一)中,指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以上须同时符合满2年要求。

2.报名条件(二)中,指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全日制)或本科学历毕业后满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以上须同时符合满5年要求。 

3.报名条件(四)中,指获得大学普通班学历或专科学历毕业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中级职称满8年,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满足要求。

4.申报高级职称时,所取得的中级职称须符合当时的申报条件要求方可有效。

5.报名条件(五)中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须从取得资格之后开始计算。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人事考试频道查询。

(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九)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十)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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