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考发〔201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5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考评结合、以考代评专业)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一)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外籍人才)。
(二)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报考,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
(三)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报名条件
符合报考人员范围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中级(考评结合、以考代评专业)考试: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三)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四)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六)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七)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评价方式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2018年4月14日 | 考评结合 | 各专业基础与实务 | 时长15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请见准考证 |
以考代评 | 各专业基础 | 9:00-11:00 | |
各专业实务 | 14:00-16:00 |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评价方式和作答形式见附件。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
四、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参加考评结合专业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三年有效期内申报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在进行职称评审申报时,系统可自动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无需提交合格证书。因此,不再统一发放《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确需证书的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参加以考代评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相应专业《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五、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2017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以考代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且2018年度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均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月29日至2月13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018年 1月29日 -2月7日 | 网上填报信息 | 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
上传照片及审核 | 按要求上传照片,如照片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上传。 要求: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 | |
打印及审核盖章 | 1.使用A4纸打印《北京市2018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 3.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如本人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存档,应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再由人才服务机构加盖存档专用章)。 | |
2018年 2月5日-2月8日 9:00-11:30 13:00-16:00 | 现场审核 | 持相关材料到以下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点名称:西城经济科学大学(2号院) 审核点地址:西城区南草厂街63号 |
2018年 2月6日-2月13日 | 网上缴费 |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
下载考试大纲 |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方可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
1.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的外籍人员,还须提供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委托评审的还须提供委托评审函。上述证件、证明均须原件。
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还须提交上述证件、证明的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仅限用于2018年度北京市中级考试报名使用”),附在《资格审核表》后面,并在左上角装订。
3.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10日至4月13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7月16日(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六、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大纲
1.考试大纲采取网上下载的形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下载相应科目的考试大纲。
2.2018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考试大纲修改的科目为:档案专业基础、档案专业实务、建筑装修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建筑装修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建筑材料专业基础与实务、图书资料专业基础与实务、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其他科目考试大纲均无变化。
(五)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9〕1231号)规定,每人每科收费标准70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人事考试频道查询。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九)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月22日
附件: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序号 | 系列(专业) | 考试科目 | 评价方式 | |
1 | 图书资料 | 《图书资料专业基础》《图书资料专业实务》 | 以考代评 | |
2 | 群众文化 | 《群众文化专业基础》《群众文化专业实务》 | ||
3 | 档 案 | 《档案专业基础》《档案专业实务》 | ||
4 | 工程技术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电气专业基础与实 务》 《供热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考评结合 |
5 | 电 气 |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 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6 | 电力 | 《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 《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7 | 电子 | 《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 《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广播影视专业基础与实务》 《仪器仪表专业基础与实务》《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6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8 | 地矿 | 《地矿勘探专业基础与实务》《矿山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9 | 测绘 | 《测绘专业基础与实务》《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基础与实务》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10 | 冶金 | 《冶炼专业基础与实务》《轧制专业基础与实务》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建筑材料专业基础与实务》 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序号 | 系列(专业) | 考试科目 | 评价方式 | |
11 | 工程技术 | 汽车 |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汽车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考评结合 |
12 | 建筑材料 | 《建筑材料专业基础与实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基础与实务》 * 《高分子化工与材料专业基础与实务》《分析化学与检验专业基础与实务》* 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13 | 水务 | 《水利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4 | 给排水 | 《城市给排水及水处理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5 | 食品 | 《食品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6 | 热能与 暖通 空调 | 《燃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供热专业基础与实务》 《制冷空调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17 | 医疗 器械 | 《医疗器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8 | 环境保护 | 《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基础与实务》* 《高分子化工与材料专业基础与实务》 《分析化学与检验专业基础与实务》* 《纺织专业基础与实务》 《染整专业基础与实务》《服装制作专业基础与实务》 8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19 | 交通运输 | 《交通工程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0 | 建筑工程设计 | 《建筑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1 | 建筑装修设计 | 《建筑装修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 |
序号 | 系列(专业) | 考试科目 | 评价方式 | ||
22 | 工 程 技 术 | 建筑装修施工 | 《建筑装修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 考评结合 | |
23 | 标准化与计量 | 《标准化专业基础与实务》*《计量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24 | 农业工程 | 《林业专业基础与实务》《果树专业基础与实务》 《园林绿化专业基础与实务》《水产专业基础与实务》 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25 | 农业 技术 | 《农作物栽培育种专业基础与实务》《畜牧专业基础与实务》* 《兽医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26 | 新闻 | 《新闻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7 | 文物博物 | 《文物鉴定专业基础与实务》 《博物馆专业基础与实务》 《考古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注:其中带“*”的考试科目为全客观试题,填涂答题卡作答;《图书资料专业实务》科目为全主观试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科目为主客观结合试题,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