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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地区2021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日期调整的通告

日期:2021-09-28     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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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经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研究决定,原计划于9月4日、5日举行的2021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6日、7日举行。

  因考试日期调整,已在北京地区报名但无法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务必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4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邮箱kszxkw@rs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为“姓名+身份证号+核安全考试+退费申请”:

  1.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填写完整的《考试退费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扫描件或照片,本人亲笔签名;

  3.报名人员手持居民身份证照片,本人头部、身份证正面内容应清晰无遮挡。

  退费申请务必由报名人员本人提出,一经提出,不可撤销。在规定时段内完成上述退费操作的报名人员,其退费申请由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汇总后统一办理,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北京地区咨询电话:010-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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