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业务频道_人事考试_重要通知_重要通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频道 > 人事考试 > 重要通知 > 重要通知

关于领取北京地区2021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高级经济师成绩合格证明的通知

日期:2021-09-22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北京地区2021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高级经济师成绩合格证明核发工作。结合我市关于疫情常态化工作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要求,本次证书仅采用邮寄形式领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邮寄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注册登录后选择证书EMS快递服务,证书将于提交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投递进度以短信形式告知。(EMS快递费用由申领人直接向中国邮政支付)

  二、其他有关情况

  (一)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2019 年起北京市推行电子合格通知书,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监理工程师增报专业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注册登录后下载打印电子合格通知书,不再核发纸质合格证明,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证书或存档证明等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在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单位聘任等业务工作中。

  (二)为了系统能够更好地兼容,建议您使用IE11或以上浏览器操作。

  (三)如在办理证书邮寄业务或下载电子合格通知书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63959012(工作日9:00—17:00)或通过邮箱:kwglsk@rsj.beijing.gov.cn咨询。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