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业务频道_人事考试_重要通知_重要通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频道 > 人事考试 > 重要通知 > 重要通知

关于调整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对外业务现场受理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0-02-03     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字体大小: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对外业务现场受理等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受理方式

(一)2020年2月3日起,暂停我市人事考试工作对外业务的现场受理。具体恢复时间将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统一要求另行通知。

(二)暂停现场受理期间,可拨打我局统一服务电话12333(24小时值守)咨询相关政策及要求。同时我中心开通三部业务咨询和受理电话(63959012、63959160、63959007),推行网上办公、线上办理等方式开展相应工作,电话业务咨询和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5:30)。

二、资格考试及职称评审工作

(一)根据《关于延期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的公告》精神,原计划近期组织开展的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考试、答辩等工作延期开展。

(二)上述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将于4月底前另行通知,请届时关注北京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beijing.gov.cn),或拨打我中心业务咨询和受理电话进行咨询办理。

三、考试成绩复查工作

(一)2020年2月3日起,复查成绩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beijing.gov.cn),在人事考试频道的成绩查询栏目中,下载《复查考试成绩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wglek@rsj.beijing.gov.cn。

(二)2020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复查受理截止时间为2月10日。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受理截止时间为2月16日。

四、资格证书核发工作

2020年2月3日起,2019年度及以前逾期未领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暂停邮寄和现场领取申请,现场核发和邮寄服务工作延期开展;我中心负责的2019年度北京市职称证书核发工作延期开展。

疫情防控期间,如遇紧急事项,请拨打上述电话进行咨询,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相应服务工作。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与您同舟共济,共度疫情难关!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2月3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