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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北京地区202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日期:2023-01-05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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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北京地区202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纸质证书

  结合我市关于疫情常态化工作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要求,纸质证书全面采用邮寄形式领取。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选择“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注册登录后选择证书EMS快递服务,纸质证书将于提交邮寄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推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证书查验”进行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推行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自2019 年度起,北京市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存档证明等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在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单位聘任等业务工作中。

  (二)专业技术人员和用证部门可通过扫描电子合格通知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法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界面,进行证书信息查验。

  (三)为保障纸质证书核发工作顺利进行,建议使用IE11或以上浏览器操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如在办理证书邮寄申请或下载电子合格通知书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信kwglsk@rsj.beijing.gov.cn或致电12333咨询。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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