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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

日期:2021-08-26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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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29个,具体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划统计处(协同发展处)、表彰任免处、就业评价处(失业保险处)、就业促进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人力资源开发处(积分落户工作处)、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一处、工资二处、职工养老保险处、居民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调解仲裁处、信访处、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另设驻局纪检监察组2020年决算单位共计19家,包括:行政单位1家,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18家。分别为:

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市实验技工学校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

北京市干部度假疗养中心

北京市退休职工活动站

部门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组织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拟订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研究拟订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拟订外国人来京就业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运用和管理工作;市医保局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并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的电话咨询服务,统一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平台,市医保局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培训、群众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90人,实有人数277人;事业编制1,260人,实有人数1,07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9,629.54万元,比上年减少26,191.17万元,下降17.9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0,159.05万元,比上年减少21,492.23万元,下降16.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212.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79%;事业收入1,994.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81%;其他收入5,952.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0,098.15万元,比上年减少14,945.37万元,下降11.95%,其中:基本支出57,614.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33%;项目支出52,484.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6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786.2万元,比上年减少15,561.78万元,下降12.82%。主要原因:一是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划转至其他部门;二是响应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号召,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调整支出结构,控制预算规模,加强资金统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39.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8.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教育支出24,1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34.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66%;卫生健康支出2,305.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2020年度决算3,668.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8.86万元,增长5.43%。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668.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8.86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年中财政部下达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资金。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4,1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183.74万元,下降20.4%。其中:

“职业教育”(款)2020年度决算21,978.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79.0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北京市实验技工学校核减经费。

“成人教育”(款)2020年度决算1,831.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404.83万元,下降74.69%。主要原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因考试政策调整,2020年部分考试并入2021年组织。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37.7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95.1万元,下降92.91%。主要原因: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精简培训支出,部分培训计划未执行。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84.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76万元,下降1.65%。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9,134.1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02.12万元,增长1.6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6,151.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长1,418.25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抗击新冠疫情表彰经费等项目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813.1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21.14万元,下降10.25%。主要原因: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减少,致使人员经费支出下降。

“就业补助”(款)2020年度决算164.6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

4. “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305.0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7.22万元,下降5.2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305.0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7.22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调,致使经费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146.0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8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7.07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3.96万元减少236.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9.45万元减少179.45万元。主要原因:未实施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1.07万元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例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77.0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3.44万元减少56.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16.28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020年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16.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0.7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17.16万元减少56.37万元,主要原因:响应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号召,减少机动车运行成本。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1.0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6.5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2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91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376.7万元,比上年减少1,537.84万元,减少原因:响应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号召,压缩日常公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3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78.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64.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46.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5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4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78台,1,877.6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596.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7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3.83%,涉及金额39,999.17万元。其中,部门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评价得分92.66分。单位简易自评项目70个,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54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16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创业指导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增强部门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1〕283号)等文件要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经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6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创业的意见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4〕83号)的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劳服中心”)2020年申报了“创业指导经费”项目,由劳服中心创业指导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按照人社部下发的《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5号)要求,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北京市选拔赛暨第三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将人社部“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和北京市“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合并举办,为创业项目搭建资源对接平台。

落实北京市政府“千名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绩效督办任务,继续实施“千名创业导师培育工程”。举办“千名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第四期研习会,着力提升导师创业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创业导师团队服务创业工作的有效模式,不断提升创业工作专业化水平。

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推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积极整合相关政策和服务资源,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创业咨询、查阅、受理等服务,进一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2)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创业指导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240.89万元,年中预算调减61.55万元,调整后项目预算总额179.34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71.72万元,预算执行率95.75%。项目预算批复、调整、执行具体情况如下表:

图片1.png

2、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年初预算金额240.89万元,年中预算调减61.55万元,调整后项目预算总额179.34万元。根据预算调整情况,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举办“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培育创业导师等工作,加大创业政策宣传,着力打造“创业北京”创业服务品牌,帮扶各类创业者成功创业,在北京市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2).项目具体绩效指标

1.举办“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并评选出37个获奖项目,预计大赛于2020年2月启动, 8月31日前完成决赛。并针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后续以创业沙龙等活动形式进行重点服务。

2.完成350名创业导师的培育任务,预计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并发放证书。

3.提供更加便捷的创业服务,进一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4.项目成本控制数179.34万元,其中:“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98.43万元、重点项目后续跟踪服务费3.89万元、创业导师培育经费64.72万元、创业服务工作12.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决策、管理过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在北京市营造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供意见及建议。本次评价范围为劳服中心2020年创业指导经费项目。

2、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目标引领、系统评价、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设置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评价标准,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具体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以及效益的实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绩效〔2020〕2146号)要求,结合项目特点,评价工作组细化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4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三级指标。详见下表:

“创业指导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决策
(20分)

项目立项 

6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绩效目标 

6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资金投入

8

预算编制科学性

4

资金分配合理性

4

过程
(20分)

资金管理

10

预算执行率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组织实施

10

管理制度健全性

5

制度执行有效性

5

产出
(30分)

产出数量

10

实际完成率

10

产出质量

8

项目完成质量

8

产出时效

5

完成及时性

5

产出成本

7

资金运行效率

7

效益
(30分)

项目效益 

20

社会效益

10

可持续影响

10

满意度

10

满意度

10

(3).评价方法。为了客观评价项目的产出及效益,结合项目特点,评价工作组邀请业务、管理等5名相关行业专家参与本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方式采取现场调研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资料核查、现场座谈等方法开展评价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对项目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

(4).评价标准。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评价前期准备。根据评价工作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访谈项目单位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收集资料,确定绩效评价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项目特点,遴选5名专家(其中业务专家2名,管理专家2名,财务专家1名)组建绩效评价专家组。

(2).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对项目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和汇总,深入了解项目管理及执行情况,细化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专家资料手册,提交专家组进行审阅。关注该项目的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了专家评审会,实施工作监督。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专家评价会,专家组就项目实施及效益实现情况与劳服中心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出具评价意见,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专家意见,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议,该项目综合得分为92.66分,其中:项目决策18.38分,项目过程18.16分,项目产出28.42分,项目效益27.7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

总体来看,项目立项符合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发展方向,履行了评审论证、政府采购程序,完成第三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及2020年千名导师培育工作,对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深度不足,个别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及项目实施效果体现不够充分。详见下表: 

创业指导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得分

扣分原因

决策

(20分)

项目

立项

(6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⑤该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者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9

项目顶层设计略显不足,项目的目标规划不够清晰。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等。

2.76

缺少对项目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的论证。

绩效

目标

(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7

项目绩效目标调整的合理性存在不足。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2.72

项目质量指标不够细化,效益指标设定过于笼统,可衡量性存在不足。

同上

资金

投入

(8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4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是否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是否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匹配。

3.7

项目预算与项目目标的匹配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资金分配合理性

4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

3.6

资金分配原则清晰性存在不足。

过程
(20分)

资金

管理

(10分)

预算执行率

5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①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②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4.76

项目预算执行率95.75%。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54

导师培育方式由线下改为线上,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同上

组织

实施

(1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5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4.36

项目的绩效机制、风险控制措施、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制度执行有效性

5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4.5

对潜在风险评估应对不足,在保障措施、风险控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产出

(30分)

产出

数量

(10分)

实际完成率

10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本年度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本年度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9.6

2020年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及财政压缩经费等要求,培训新创业师资28名、微信公众号运营、新媒体产品制作等内容预算调减未实施。

产出

质量

(8分)

项目完成质量

8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本年度项目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7.7

项目质量控制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同上

产出

时效

(5分)

项目完成及时性

5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4.7

个别内容稍有滞后,但总体目标按预期进度完成。

产出

成本

(7分)

项目资金的运行效率

7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项目经费支出与产出的匹配度是否在合理水平;         

6.42

项目成本控制措施及合同管理严谨性不足。

效益

(30分) 

项目

效益

(20分)

社会效益

10

项目实施对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的支撑作用。

通过项目实施对创业者提供更有效的创业指导与服务,进一步帮助创业培训学员实现成功创业所起的作用。

9.1

未建立追踪评价机制,效果呈现不够充分。

可持续影响

10

项目实施对创业指导与服务所起的支撑作用。

通过项目实施对营造政府鼓励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所起的作用。

9.2

缺少对以前年度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总结和分析,效果呈现不够充分。

满意度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大赛参与人员的满意程度。

参加“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人员对大赛开展情况、预期效果及公平公正情况的满意程度。

4.7

大赛满意度调查问卷显示参赛人员满意度较高,但未汇总分析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

5

参加创业导师培育人员的满意程度

参加创业导师培育人员对学习研修效果的满意程度。

4.7

学员微信交流群显示参加培训人员满意度较高,但无具体的满意度数据。

合计

100



92.66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立项依据充分性分析

该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6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创业的意见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4〕83号)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组织实施对推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创业咨询、指导和服务,促进北京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具有现实需求和实际意义。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相关要求,与单位职能相符,但项目顶层设计略显不足,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不够清晰。

立项程序规范性分析

该项目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业务工作要求设立,项目立项履行了必要的集体决策流程,项目立项程序较规范,但缺少对项目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的论证。

(2).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制定了明确的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明确了该项目的基本要求、实施步骤等,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项目绩效目标较合理,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但项目内容与预期效果的匹配性以及绩效目标调整的合理性还存在不足。

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

项目依据总体绩效目标设定了比较细化的绩效指标,项目预算与绩效目标的对应性基本明确,但项目质量指标不够细化,效益指标设定过于笼统,可衡量性存在不足。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预算编制科学性分析

项目预算编报符合相关制度要求,项目预算脉络呈现较清晰,项目预算测算依据比较明确。但项目前期论证有待进一步加强,使绩效目标和预算内容能够更紧密的结合。

资金分配合理性分析

项目根据具体实施内容分配资金,资金分配依据比较充分,但个别内容前期论证不足,如微信公众号运营、新媒体产品制作等内容在预算申报时统筹考虑不充分,财政资金配置的有效性体现不足。

2、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预算执行率

创业指导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240.89万元,年中预算调减61.55万元,调整后项目预算总额179.34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71.72万元,预算执行率95.75%。

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较规范,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与支出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实际支出基本与预算相符,但与清华大学的合作费用支出与预算申报的实施方式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疫情影响导致培训方式由线下改为线上,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该项目由劳服中心创业指导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主要包括举办第三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千名导师培育、创业服务三个方面,项目执行各环节严格履行单位内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但作为经常性项目,项目的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呈现不够充分,风险控制措施、项目实施方案应通过制度建设加以固化和完善,如“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北京市选拔赛暨第三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的长效机制建设支撑资料略显不足。

制度执行有效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部门履职履责的保障性项目,项目已经持续实施多年,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技术路线,对推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创业咨询、指导和服务,促进本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具有实际意义。但项目实施方案对潜在风险评估应对不足,在保障措施、风险控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3、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产出数量分析

第三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经市级选拔赛,市级决赛,共决出创新组、创业组一等奖各1个、二等奖各3个、三等奖各5个和优秀奖各9个,扶贫专项奖1个,总计37个获奖项目,并针对历年遴选、评选、推荐的优秀创业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展了后续创业服务活动,活动邀请3位创业导师就企业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进行深入分析与解答,为企业提供后续的跟踪服务,近20家企业参加。千名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的开展共培育创业导师350余名。2020年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及财政压缩经费等要求,培训新创业师资28名、微信公众号运营、新媒体产品制作等内容预算调减未实施。

(2).项目完成质量分析

“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实施过程中,劳服中心创业指导处与大赛承办方通过周例会的形式,随时掌握大赛实施方案、进度、要求等,对大赛报名系统测试、赛前培训、市级选拔赛、市级决赛等重要环节,劳服中心创业指导处均有相关负责同志带队在现场全程进行组织、监督、指导,并对签到、组织实施过程进行了监督管理;千名创业导师培育工程自2017年开始实施,2018年、2019年劳服中心以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委托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承接了此项工作,2年共培育创业导师650名,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确保“千名创业导师培育工程”项目连续性、一致性,经劳服中心党委会讨论通过,2020年继续委托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承担该项目工作,但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应进一步明确。

(3).项目完成及时性分析

“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全市17个赛区均积极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区级选拔赛,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创业氛围,2020年8月底完成了“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决赛及颁奖仪式,评选出37个获奖项目。为更好的服务创业项目,委托启迪之星于11月14日对部分重点优秀创业项目开展了后续创业服务活动,活动近20家企业参加。千名创业导师培育活动共有380余名学员参加了线上学习,活动为期3天,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了创业导师培育工作。

(4).项目资金运行效率分析

该项目在预算申报环节实施了预算评审,审定项目预算240.89万元,年中根据财政压缩经费要求预算调减61.55万元,调整后项目预算总额179.34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71.72万元,预算执行率95.75%,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项目成本控制措施及合同管理严谨性存在不足,根据项目预算评审报告,“千名导师培育工程”预算总额64.72万元,预算是按照线下培训方式进行测算的,与清华大学签订合同总额62.21万元,合同约定举办一期3天、350名创业导师参加的线下活动,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1月11日,定于12月21-23日在北京市邮电会议中心举办,由于12月18日新冠疫情出现新的情况,最终活动是采取线上的方式开展,但资金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全部支付完毕,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效益情况

第三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一方面依托新华网、央广网、新华社客户端、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客户端、北京新闻广播等主流媒体扩大宣传效果,另一方面,大赛组委会制作了图片新闻、H5页面新闻及抖音短视频,在局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多家新媒体进行发布,收获了10万余次的阅读量,大赛决赛全程在北京电视台官方网络平台直播,近5万人观看了大赛的决赛,通过线上、线下共同发力,营造了良好的创业氛围,对推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但项目效果呈现不够充分,缺少对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的梳理总结和分析,如千名导师培育计划三年完成1000名培训任务,对已经取得证书的创业导师是否建立了追踪评价机制,发挥的和取得的效果展现不充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

第三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在报名系统测试、赛前培训、市级选拔赛、市级决赛等重要环节全程进行了组织、监督、指导,市区相关领导及参赛人员对大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创业导师线上培训,通过主题鲜明、逻辑严谨、信息海量的课程增长知识、拓宽眼界,仅12月23日下午,学员微信交流群中180余名在线学员为本次研习会“点赞”,充分体现了项目实施满意度。

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财政部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项目执行各环节严格履行单位内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

以创业指导工作为切入点,聚焦“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任务,进一步丰富“创业北京”品牌内涵,不断聚集优质资源,拓展服务内容,着力打造“创业北京”品牌优势,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助推北京市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前期论证不够深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系统性、指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如项目质量指标设置不够清晰,效果指标设置较宏观,可衡量性不强。

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呈现不充分,项目实施绩效管理、风险控制、合同管理等重要环节存在管理不足的问题。

项目实施效果及可持续影响数据支撑不足,缺少对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的梳理、分析、汇总,项目实施效果展现不够充分。

6、有关建议

(1).建立项目统筹机制,加强项目顶层设计,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在提升项目决策科学性、项目论证充分性、项目实施可行性的基础上,结合绩效目标制定合理的、细化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在突出项目重点的同时把非重点内容以综合性指标予以体现,使绩效指标与项目预算相结合,各分项指标之间相衔接,以便于全面反映及综合评价项目绩效。

(2).强化项目管理,结合项目需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技术路线、风险防范措施,增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3).加强项目绩效跟踪工作,建立长期可持续的绩效监督,及时收集相关绩效数据,为更好的开展创业指导与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

1.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

2.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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