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北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京财综〔2013〕2303号)的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北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现将涉及我局的事项公布如下:
北京市取消收费项目明细表
(共计9项,涉及我局4项)
155012 | 干部任职培训收费 | |
1 | 155012001 | 局级干部任职培训收费 |
2 | 155012002 | 处级干部任职培训收费 |
3 | 155012003 | 科级干部及其他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收费 |
4 | 155012004 | 公务员专业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收费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5日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北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京财综〔2013〕2303号)
附件:
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北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京财综〔2013〕2303号)
3.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