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京财综〔2015〕126号)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停征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仍应收取,清欠收入和尚未缴库的资金余额按照相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已预收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应退还缴费人,需退还的预收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库。现将涉及我局的事项公布如下:
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我局3项)
单位 | 收费编码 | 项目 |
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细2项) |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55008 | 保存档案收费 |
| 155008001 | 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
| 155008002 | 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出国人员) |
二、取消部分收费内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细1项) |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55004025 |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中的国际商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费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