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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工作总结

日期:2022-01-10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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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五子”联动,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突出稳就业保民生工作主线,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坚决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需要,统筹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全力稳岗减负扩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年度预期目标之内。把就业体系运行机制建设作为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抓手,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探索“一抓三保五强化”就业工作模式,在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中获得表扬。一是积极扩大就业容量。通过强化“三管”责任、建立考核指标、实行月调度月评价,加强各级各部门联动,聚力宏观政策支持就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的14条措施,规范和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稳定就业。启动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和经办银行数量,建立大学生创业板孵化培育基地,举办第四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新增参保创业单位6.5万户,带动就业岗位32.9万个。二是全力助企纾困稳岗。延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全面推行失业保险费返还“免申即享”服务模式,符合条件的46.5万家企业陆续收到返还资金10.3亿元,从政策启动到资金入账第一批单位仅用时14天,平均经办时限压缩60%,政策受益面提高到72.6%。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完善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取消高校毕业生入职重复体检,组织461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对311名离校未就业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一生一策”帮扶,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9%。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出台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的13条措施,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全年促进3.99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全年目标的133%。强化“一对一”服务援助,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圆满完成就业帮扶任务。四是顺利完成技能提升行动任务。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每人400-2000元的标准给予以训兴业培训补贴。构建数字技能培训体系,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5G技术等新职业培训及新业态培训。大力推进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双高”“特高”“提质培优”项目建设,推行校企联合培养、双主体协同育人模式。截至11月底,开展补贴性培训115.6万人次,三年累计培训288.9万人次。五是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完善“就业超市”平台,实现就业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组织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服务力度,采集空岗信息63万余个。发布《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举办服贸会人力资源服务主题活动,积极申请并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增设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朝阳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健全城乡统一、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保覆盖范围超过2000万人,截至11月底,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24.1万人、1358万人、1305.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00.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障覆盖人数为193万人。社保基金运行平稳,截至11月底,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3249.1亿元,支出2948.2亿元,结余300.9亿元。一是着力推进社保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改革,完善本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二是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惠及全市400余万人,加大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政策倾斜力度,使其更多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全力打造智能化社保服务体系。推进基于第三代社保卡的民生卡“多卡合一”建设,持续推广电子社保卡签发和应用。实现社保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力社保领域的65项应用。取消非公有制等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事项审核,社保网上服务功能不断优化。

三、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贯彻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五子”联动,在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方面持续发力,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激发人才活力,营造首都人才发展良好环境。一是畅通人才流动机制。发布“两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涵盖金融、科技服务、医疗健康服务等“两区”建设重点领域的82项境外职业资格,为境外专业技术人才来京创新创业提供工作许可、出入境、人才使用等便利化服务。发布“两区”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开放35项职业资格考试。发布“两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目录(2021年版),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更加紧密。二是优化人才评价体系。出台工艺美术、文物博物、档案等职称分系列改革办法,增设知识产权、人工智能职称专业,首批百余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人工智能工程师取得职称。推进市场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在工程、农业等8个领域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行职称证书电子化,已上线36万余本电子证书,从职称申报、评审到证书领取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三是强化人才激励保障。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科研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对本市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承担竞争性财政科研项目等有关科研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平稳有序完成2021年积分落户工作,13万余人参与申报,6045人获得落户资格。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培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年培养培训3万余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设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6家,培养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7万人,增选续聘评标专家8千余人。组织开展营利性专技类培训监管,妥善解决相关投诉7512件,协调退费2586万元。增设博士后工作站61家,全市设站单位达到549家,覆盖十大“高精尖”产业领域,有力推进了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高精尖企业技能人才清单式培养,加快培养急需紧缺技能人才,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

四、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全市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强化“首都安全无小事”政治担当,着力健全劳动关系调处体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是创新根治欠薪工作机制。坚决落实接诉即办“每月一题”部署,发挥市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小组27个成员单位作用,制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一方案三清单,将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五项核心制度覆盖率量化分解,出台《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与市高院建立健全法院诉讼与行政处理、处罚对接机制,以超常规举措推动解决欠薪问题,我市在国务院督查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二是优化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围绕增强“两区”企业用工灵活性,在电子劳动合同、特殊工时管理等方面创新机制。加大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力度,在自贸区开展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妥善处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畅通重大集体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仲裁结案率为97%,调解成功率为66%。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发布“共享用工”平台操作指南,支持企业间用工调剂。三是强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围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发布企业、行业工资指导线。首次推出市场薪酬大数据季报,实施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措施,增强技能人才获得感与职业荣誉感。

附件:2021年度日常履职考核事项完成情况自查表


附件

2021年度日常履职考核事项完成情况自查表

考评维度

自查内容

落实情况

全面依法
履职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突出稳就业保民生工作主线,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推动首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面依法
履职

常态化疫情防控。

绷紧疫情防控之弦,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市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扛起首都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打好主动仗,不折不扣落实“四方责任”。印发《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求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和服务外包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京,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减少人员流动;第一时间排查与涉疫地区、确诊病例有时空交集人员,做好居家隔离观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接种疫苗。重申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对重点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检查,筑牢疫情防控网。本年度,全局实现疫情防控“零感染”。

全面依法
履职

出台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人才支撑保障政策措施,探索实施针对外籍人才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的便利服务措施,开展永久居留、出入境便利、社会保险接续等制度试点,出台国际人才出入境10项措施。

2021年1月,配合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出台《全面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京审改办发〔2021〕2号),明确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无犯罪记录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全年,流动就业外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

全面依法
履职

加强就业、养老、社保等政策衔接,完善区域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向北三县延伸布局,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指导通州区联合北三县组织“稳岗留工”“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焕新赛道,筑梦明天”等专场招聘活动,190家企业提供6700余个岗位,初步达成就业意向870余人。通州与北三县共享职业指导在线直播学习课19期。加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京津冀三地全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北京与天津之间转入转出1.7万人,北京与河北之间转入转出4万人。

全面依法
履职

采取多渠道灵活就业、引导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等措施,帮扶本市3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2021年9月,出台《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若干措施》。通过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多渠道灵活就业、引导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就业等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帮扶。全年3.99万名本市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全面依法
履职

完善就业工作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就业政策评估制度,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业务数据共享,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重点群体“一对一”就业帮扶,组织开展300场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活动,试点本市农业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力争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全市就业服务专员和就业服务指导员达8000余人,在2523家重点企业设立联络员,按月开展“稳就业保就业”监测分析评价。强化重点群体“一对一”就业帮扶,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举办专场招聘活动约461场,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率为96.9%。指导试点区制定帮扶农村劳动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全市消除零就业家庭688户,帮扶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822人,实现动态清零。

全面依法
履职

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落实好战略合作协议和支持公共服务提升的意见,推进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建设,“三校一院”交钥匙项目三所学校实现竣工、医院主体结构封顶。

对接雄安新区职业培训需求,组织举办京雄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和快递员、快件处理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雄安新区600余人次参加培训。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高级研修班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津、冀特别是雄安新区和北三县专业技术人才纳入研修范围。

全面依法
履职

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统筹,完成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现三年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累计达到200万人次。

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每人400-2000元的标准给予以训兴业培训补贴,发挥行业部门引领带动作用,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六项技能培训计划。截至11月底,开展补贴性培训115.6万人次,三年累计培训288.9万人次。

全面依法
履职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4.0版改革任务。

2021年4月,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优化就业服务的通知》。明确,本市用人单位常规入职体检须在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建议项目为主。体检结果有效期6个月,有效期内体检结果互认,不得要求毕业生重复体检。招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及其他劳动者参照执行。

全面依法
履职

提升就业、社保、社区服务等民生领域智能化服务水平,开展社保、公积金、社会救助、积分落户、网上信访、保障房申请等民生服务系统智慧化升级,构建全市统一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向大学生、残疾人、农民工等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辅导等线上服务。拓展“北京通”APP等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失业保险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职业资格认定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实现社保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力社保领域的65项应用。积分落户审核结果在移动终端实现实时查询。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可向大学生、残疾人、农民工等提供职业指导、就业辅导等线上服务。北京通APP等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失业保险金申领,可在线缴纳职业资格鉴定费和查询、快递证书服务。

全面依法
履职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计发等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和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

按照国家要求按时上报缴费和计发标准,在人社部和财政部批准后及时对外发布相关标准,确保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新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衔接。加大企业年金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拓宽宣传渠道、精准到户等方式推进宣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建立企业年金。2021年6月,发布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调整方案,惠及全市400余万人。

全面依法
履职

加快推动智慧民生应用。

以第三代社保卡为载体的多卡合一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启动真人真卡真交易小批量人群测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可向大学生、残疾人、农民工等提供职业指导、就业辅导等线上服务。

全面依法
履职

完成本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印发《北京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人员管理和安置措施》和3个解释口径,召开全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政策解读培训会,通过“1+3”配套政策和政策解读,解决了涉改单位改革中的难题,为改革稳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全市涉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已完成。

全面依法
履职

营造有利于激发创新人才乐于创新的生态系统。

会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社科院完善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各级别分类(量化)评价标准。2021年8月,出台《北京市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明确在经济系列开设知识产权专业。按照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开展我市首批人工智能专业、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155人获得职称。

全面依法
履职

加快建立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体系,创新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

2021年6月,发布本年度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上调方案,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2200元调整至2320元,自8月起执行。搭建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大数据报告构架,发布前三季度和年度人力资源市场薪酬大数据报告。

全面依法
履职

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出台《关于做好技能人才薪酬激励相关工作的意见 (试行)》,支持技能人才技能与待遇“双提升”,指导和支持企业完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增强技能人才获得感与职业荣誉感。

全面依法
履职

增强企业用工灵活性,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制造企业生产高峰时节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允许劳务派遣员工从事企业研发中心研发岗位临时性工作。

2021年7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增强本市自贸区内企业用工灵活性的若干措施》,指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可根据用工需求,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引进研发中心研发岗位临时性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全面依法
履职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规范,未发生依法行政重大问题、未造成不良影响。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达到94.96%;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行政检查中覆盖行政处罚职权事项比例)达到100%;落实“三项制度”要求,按要求做好执法公示,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裁量基准。配合完成《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对19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30件。

全面提升
效能

政务
效能

放管服改革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全城通办”,全部完成市政务服务局制定的目标。按照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互认,即“四同一互”原则,与天津市人才(北方人才)、河北省人才达成一致,档案接收和转递、档案查(借)阅等服务实现“同事同标”。

全面提升
效能

政务
效能

政务公开

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公开行政决策;按照国家和本市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申请答复,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做好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

全面提升
效能

政务
效能

接诉即办

认真贯彻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工作的意见》,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全年,12333热线累计为市民提供电话咨询482万件,受理电子信件2.76万件,有效电子信件办结率达100%,接诉即办考评全年平均成绩98.5分,响应率98.30%,解决率92.86%,满意率96.20%。

全面提升
效能

政务
效能

一网通办

大力推进北京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利用人社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个人及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社会保障卡服务等40余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在相关业务办理过程中实现了15枚电子印章的应用,并持续向市政务服务局汇聚电子证照数据;在“北京通”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移动端实现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积分落户申报查询、社保权益查询等服务;“退休一件事”在部分区开展试点工作。

全面提升
效能

政务
效能

审批服务

定期参加市政务服务局组织的“首席代表会议”,积极落实各项会议决定;配合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检查评估、完善人社业务知识库等工作;认真处理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事项的群众来访和政策业务咨询等工作。

全面提升
效能

管理
效能

制度建设

制定局绩效管理办法,明确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局党组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和监督作用;对落实日常履行考核事项不力的将约谈其主要领导,体现绩效管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定期分析研判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对照被考评规则逐项梳理工作进展,对进展滞后或完成有困难的事项,提醒局属相关单位加大推进力度并提请局领导调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全面提升
效能

管理
效能

清单管理

编制本年度日常履职考核事项清单,做到主要职责全覆盖、部门管理机构和业务处室全覆盖、重大预算支出全覆盖、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其他重点工作全覆盖,并逐项细化量化具体化任务目标,同步制定月度落实预案。办公室对照月度落实预案表,每月督办进展,将落实情况呈报局领导并印发全局。对于重点事项,局领导多次专题研究调度推动落实。在局领导统筹调度下,局属各单位协调配合,圆满完成任务。

全面提升
效能

管理
效能

绩效整改

根据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扣分事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纳入2021年度日常履职考核事项清单每月督办,全部完成整改。

全面预算
管理

财政
效益

成本控制和绩效管理

开展成本绩效分析,提升成本管控水平、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财政资金降本增效目标,成本绩效分析进入市财政局绩效分析优秀案例评选,获得90分以上成绩。落实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评,遵循“目标引领、系统评价、科学客观”原则,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采用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价目标任务执行和效益实现情况,评价项目71个,其中55个获得90分以上成绩。

全面预算
管理

财政
效益

预算执行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预算批复和支出审批程序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资金安全、合规使用。严格执行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年中新增支出事项做到先有财政批复再有经费支出,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对于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支出的项目,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调整或交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部门结转结余资金,降低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全面预算
管理

财政
效益

财政监督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成本管控规定,按照程序支出财政资金,未出现违法违规问题、未受到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落实市财政局相关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在局官网完整、细化、真实公开部门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预算
管理

财政
效益

遵守和执行财经法纪

严格遵守和执行财经法纪,按照政策规定、预算批复和支出审批程序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资金安全、合规使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从严、从细、从实完善大额资金管理,规范大额资金审批、支付流程,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确保大额资金使用安全。

全面预算
管理

财政
效益

绩效审计评价

按照工作实际申报财政资金,无虚报数据、多申领财政资金问题;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成本管控规定,未出现违反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成本管控不严、支出预算与政策不衔接不匹配、支出效益低等问题。

全面预算
管理

财政
效益

审计整改措施落实

接受审计项目3个,针对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立行立改,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改进完善经办流程,并认真撰写整改报告。同时,建立问题台账,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切实保障审计问题整改到位。

全面优化
服务

服务自评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升级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民意调查、征求意见、信访渠道和“12333”人力社保热线等方式,找准查实基层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制定16项重点民生项目清单,逐项狠抓落实,得到企业群众好评认可。围绕“接诉即办”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局处长走流程”专项活动向全人员、全领域、全环节拓展深化,认真查找和解决政策落地痛点难点,优化政策制定“最前一公里”,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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