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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2-03-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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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市就业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制订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政策并组织落实。

2.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相关工作,参与制订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毕业生求职招聘、职业指导、就业帮扶等公共服务。

3.负责职业技能人才发展促进相关工作,指导推进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服务。

4.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等就业促进基金(资金)的经办管理等工作。

5.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参与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

6.承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2022年预算单位共计1家,内设办公室、就业稳岗处等10个处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事业编制159人,实有人数147人,退休人员74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8176.58万元,比2021年8849.49万元减少672.91万元,减少7.6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681.82万元,比2021年7155.35万元减少473.5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调整,减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等项目经费预算;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483.51万元,比2021年1588.23万元减少104.7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比2021年就业见习补贴经费减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1.26万元,比2021年105.91万元减少94.6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使用的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8176.58万元,比2021年8849.49万元减少672.91万元,减少7.60%。

基本支出预算5421.6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6.31%,比2021年5406.11万元增加15.56万元,增加0.29%,基本与2021年持平。项目支出预算2754.91万元,比2021年3443.38万元减少688.47万元,减少19.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调整,减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等项目经费预算。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开展毕业生求职招聘、职业指导、就业帮扶等公共服务,促进职业技能人才发展,指导推进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服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7.4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4.9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4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2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743.65万元,占本单位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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