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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字号]京人社能发〔2012〕307号
  3. [发布日期]2012-12-01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12-11-29
  6. [实施日期]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有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第四批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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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能发〔2012〕30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33号),我局组织制定了第4批  6个专业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目录及标准另发),现予公布。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按照颁布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建设好公共实训基地。

附件:第四批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目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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