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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工发〔2014〕93号
  3. [发布日期]2014-05-01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14-04-30
  6. [实施日期]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失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效)关于转发人社部开展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等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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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工发〔2014〕9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49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补充通知》(人社工险便函〔2014〕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通知要求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好网上竞答和集中宣传日活动。

今年的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对宣传活动的组织形式、宣传形式、宣传效果等情况进行总结,并认真填写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宣传方案、活动总结和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请于6月1日前报送市局工伤处。

联系人:张廷浩

电话:010-65248696

传真:010-65242776

邮箱:zhangtinghao@rsj.beijing.gov.cn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49号)

2.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补充通知(人社工险便函〔2014〕1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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