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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劳动就业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发〔2020〕3号
  3. [发布日期]2020-04-10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20-04-09
  6. [实施日期]2020-04-10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有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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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发〔2020〕3号

为深入推进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现宣布4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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