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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发〔2015〕6号
  3. [发布日期]2015-11-02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15-11-02
  6. [实施日期]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有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告(京人社发〔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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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发〔2015〕6号

为进一步提升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2015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全市353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从合规性、效益性和发展性等三个方面实施了分级评估,评出了A、B、C、D四个级别评估结果(详见附件)。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评估结果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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