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监察
  2. [发文字号]京人社监发〔2016〕255号
  3. [发布日期]2017-01-19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16-12-21
  6. [实施日期]2016-12-21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有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大小:
分享

京人社监发〔2016〕25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京发〔2016〕2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京政办发〔2016〕51号),加强我市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惩戒,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社会公布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

2. 《用人单位重大违法行为情况报送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