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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问答《关于实施北京市康养职业技能 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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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康养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为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康养服务从业人员数量不足、职业技能水平不高等实际问题,2020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73号),决定于2020年至2022年组织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二、目标任务

2020年至2022年,在全市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组织本市康养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能力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高超、服务优质的康养服务技能人才队伍,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在健全康养服务人员培训体系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是建立康养服务人员培训制度。建立适应康养服务市场需求和人员就业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积极面向有意愿从事康养服务的各类人员开展培养培训。

二是全面提升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强化康养服务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综合职业素质培养,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等要求以及心理学、营养学等方面的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适当增加智能技术运用等培训内容,使养老服务人员在为老年人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为老年人操作智能终端提供协助。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和最新行业企业考核评价规范开展培训,科学设计培训课程,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三是加大康养服务人员培训供给。支持健康照护、养老、家政、托育服务等康养服务企业发展,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和支持有关职业院校开设健康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康复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家政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公共营养保健等相关专业,强化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训,加强高层次、综合性专业人才培养。

(二)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在促进康养服务人员发展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是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改革要求,做好康养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二是以政府激励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从业人员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职业吸引力。

三是大力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按照有关规定对获奖选手予以奖励,并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

四是加强对康养服务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关心关爱,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对做好组织实施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将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实施,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商务、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合力推动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二是落实补贴政策,提高培训质量。对开展健康照护师(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等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取得实效。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放培训补贴资金,让企业受益,让群众得实惠,确保培训稳就业、促发展见实效。加大宣传和推动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鼓励引导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

(四)如何参加康养职业技能培训?

康养服务从业人员可由所在企业(机构)组织,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参加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可结合自身培训需求,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参加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五)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时间?

自2020年起至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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