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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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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精神,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部署和要求,本市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2019年至2021年,北京市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重点在高精尖、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生活性服务业、城市运行保障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七类重点群体技能帮扶力度;构筑开放多元的职业培训体系。具体包括六部分17条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目标。坚持需求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培训信息公开化、培训项目目录化、培训评价即时化、培训资源集成化、资金使用有效化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3%。

第二部分,重点围绕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提升培训。推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先招用、再培训、后上岗的岗前培训制度,实施岗前培训3项行动计划,包括:新职工岗位适应性培训计划、新型学徒培养计划、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等职业技能培训,对于岗位培训实施3项行动计划,包括:岗位培训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培训计划。

第三部分,对于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实施两项培养计划。一是围绕首都十大高精尖产业发展以及金融科技、文创等重点产业,按照动态清单化、目录化、菜单式的培训模式,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二是实施生活服务和城市运行保障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此外,确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本市培训试点区,除享受市级普惠政策外,还可根据区域实际制定相应培训及奖补政策。

第四部分,针对重点群体开展就业创业四项培训计划。一是对于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含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转岗职工、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七类群体,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免费培训计划。重点围绕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大项目,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二是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以工代训,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助计划。三是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专项培训计划,对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的企业给予补贴。四是实施农民职业素质提升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主组织实施农民免费培训。

第五部分,围绕提升培训主体供给能力,提出五项行动支撑。一是支持企业扩大培训规模。支持企业设立培训中心,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积极承接补贴性培训服务;加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加大补贴力度。二是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培训供给。加快部分市属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发展,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三是支持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完善评估奖惩制度;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建立评价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四是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和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等现代培训方式;推进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五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清单化管理,加快职业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对培训全程进行监管。

第六部分,提出四项保障措施。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小组统筹、市区实施、行业主责、机构参与、财政专账、一网通核”的工作机制。主要从强化各部门及各区工作职责、统筹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等方面提出要求。

《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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