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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春节期间社保待遇提前发放的公告

日期:2021-02-04     来源: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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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2021年2月的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时间恰逢春节假期,为使广大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原2月15日和16日发放的各项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全部提前于2月10日发放到位。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社保中心特别提示:我们将通过您选择的社会保险代发银行将社保待遇发放到您的账户中,自2月10日起可以查询到您的入账信息。为配合好全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您疫情期间不急用现金,建议避开高峰期领取,避免人员聚集。如您确需到银行网点领取现金的,请配合好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登记、测温等工作,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保护好自身安全。

2021年3月起各项社保待遇发放恢复原日期。

特此公告。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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