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发〔2015〕32号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北京市及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监控及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相关条款,现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北京当代医院、北京市昌平区益明医院存在弄虚作假、虚报费用,不合理检查治疗和违反物价规定收费等问题;北京广慈医院对既往违规问题认识不清、整改不力、未吸取教训,多次违反医保、医政等有关管理规定,存在擅自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地址接诊参保人员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自2015年12月1日解除与北京当代医院、北京市昌平区益明医院、北京广慈医院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追回违规费用。
东城区、昌平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2015年12月1日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在上述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并妥善解决他们的就医问题。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参保人员2015年12月1日(含)以后在北京当代医院、北京市昌平区益明医院、北京广慈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北京名仕医院存在收费混乱、分解住院费用和服务次数等问题;北京万寿康医院存在分解住院费用和服务次数、不合理检查治疗等问题;北京丰台康泰医院(丰台区二七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申报项目与实际发生项目不符、违反物价规定收费等问题;北京振国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存在允许医务人员使用他人身份登录医生工作站接诊参保人员、违反物价规定收费等问题;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街道城建第四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城建第四医院)存在允许医务人员非注册地行医并使用他人身份登录医生工作站接诊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诊时未认真查验社保卡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名仕医院、北京万寿康医院、北京丰台康泰医院(丰台区二七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振国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街道城建第四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城建第四医院)黄牌警示,并追回违规费用。黄牌警示自2015年11月10日生效。
三、北京尔康百旺医院、北京伟达中医肿瘤医院存在违反医保、物价规定收费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尔康百旺医院、北京伟达中医肿瘤医院全市通报批评,并追回违规费用。
北京当代医院等10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定点医疗机构的形象。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珍惜定点医疗机构荣誉,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区、县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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