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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北京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事业发展情况报告

日期:2021-04-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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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力社保局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人力社保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把为企业减负、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作为工作重心,第一时间出台纾困惠企系列政策,全力推动复工复产达产。全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共“减免缓”社保费超1200亿元,向企业核准返还失业保险费47.6亿元、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72.7亿元。

一、及时出台优惠政策,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一)积极落实阶段性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

为贯彻落实《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和《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在全国率先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底;免征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特殊类型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以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2-12月全市减免金额1152.3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负1062.8亿元,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减负89.5亿元;缓缴政策2-12月累计为企业缓解资金压力59亿元。

(二)适时实施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在确保工伤职工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决定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按项目参保的施工企业,缴费费率统一调整至0.8%。实施后,2020年已经为企业减负6.3亿元,预计到2021年4月30日共为企业减负约9.6亿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可持续

2020年,本市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惠企保民生政策,为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每月重点监测基金运行动态,及时调配资金,保障各项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46.2亿元,基金支出2878.5亿元,基金当年缺口132.3亿元,基金缺口由历年滚存结余弥补。

(一)养老保险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截至2020年末,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74.3万户,同比增加5万户,增长7.2%;参保人员1777.9万人,同比增加29.7万人,增长1.7%,其中享受待遇人员311.4万人,同比增加8.8万人,增长2.9%。

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49.8亿元,同比减少381.9亿元,下降13%;基金支出2584.4亿元,同比增加373.2亿元,增长16.9%;基金当年缺口34.6亿元,基金缺口由历年滚存结余弥补。

积极落实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核定,2020年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上解资金额631.2亿元,中央下拨资金额168.6亿元,全年净上解462.6亿元。

2020年,本市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同比增长5%左右。

2020年,本市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入4.1万人,转出12.4万人。积极推进京津冀三地间社会保险转移的平稳衔接,全年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往天津8667人,转出金额3.2亿元;转往河北16103人,转出金额4.8亿元;天津转入2880人,转入金额1.7亿元;河北转入6270人,转入金额3.3亿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障

截至2020年末,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障200.4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20.2万人,农民参保180.2万人),同比减少4.3万人,下降2.1%。年末92.6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为33.8万人),同比增加1.8万人,增长2%。

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基金收入99.8亿元,同比减少2.3亿元,下降2.3%;基金支出97.1亿元,同比增加5.1亿元,增长5.5%;基金当年结余2.7亿元。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20年年底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居民养老保险委托投资合同,首批委托投资资金117.5亿元已经拨付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指定账户,实现了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2020年,本市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调整机制。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820元;福利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735元。

(二)失业保险

截至2020年末,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单位74.1万户,同比增加6.3万户,增长9.3%;参保人员1318.4万人,同比增加23.6万人,增长1.8%;享受失业保险待遇81.8万人次,同比增加32.3万人次,增长65.3%。

2020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5.3亿元,同比减少26.7亿元,下降26.2%;基金支出159.1亿元,同比增加66.4亿元,增长71.6%;基金当年缺口83.8亿元,基金缺口由历年滚存结余弥补。

    2020年7月1日起,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110元,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平均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870元,上调6.2%。

(三)工伤保险

2020年,本市继续完善工伤保险政策,进一步促进工伤预防工作,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机制,不断提升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截至2020年末,本市参加工伤保险单位74.9万户,同比增加5.5万户,增长7.8%;参保人员为1267.2万人,同比增加24.9万人,增长2%;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7.1万人次,同比减少1.7万人次,下降5.9%。

2020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1.3亿元,同比减少23.8亿元,下降52.8%;基金支出37.9亿元(其中医疗待遇支出16.4亿元),同比减少1.2亿元,下降3.1%;基金当年缺口16.6亿元,基金缺口由历年滚存结余弥补。

2020年,本市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继续调整1-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后,伤残津贴人均5499元/月,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2623元/月,工伤人员护理费平均水平为3576元/月。

三、职业年金管理情况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自2019年7月1日开始投资运营,各管理机构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管理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未履行管理合同承诺或损害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2020年,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当年收入金额197.5亿元,当年基金支付3.5亿元,当年基金结余1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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